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무한대학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Wuhan University Journal (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2015年
3期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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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 地方债 权衡 危机 发行债券 《预算法》 2009年 敏感话题
中央政府 地方債 權衡 危機 髮行債券 《預算法》 2009年 敏感話題
중앙정부 지방채 권형 위궤 발행채권 《예산법》 2009년 민감화제
地方举债一直是财政法的敏感话题。《预算法》修改前,原则上不允许地方发行债券。2009年以来,国务院推行地方债发行改革试点,先后采取了“中央代发代还”、“地方自发、中央代还”和“地方自发自还”三种模式,并积累了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相较于“中央代发代还”、“地方自发、中央代还”,地方债“自发自还”制度有利于厘清地方债发行权和责任的归属,建立权责相一致的地方债管理机制。
地方舉債一直是財政法的敏感話題。《預算法》脩改前,原則上不允許地方髮行債券。2009年以來,國務院推行地方債髮行改革試點,先後採取瞭“中央代髮代還”、“地方自髮、中央代還”和“地方自髮自還”三種模式,併積纍瞭一定的風險管理經驗。相較于“中央代髮代還”、“地方自髮、中央代還”,地方債“自髮自還”製度有利于釐清地方債髮行權和責任的歸屬,建立權責相一緻的地方債管理機製。
지방거채일직시재정법적민감화제。《예산법》수개전,원칙상불윤허지방발행채권。2009년이래,국무원추행지방채발행개혁시점,선후채취료“중앙대발대환”、“지방자발、중앙대환”화“지방자발자환”삼충모식,병적루료일정적풍험관리경험。상교우“중앙대발대환”、“지방자발、중앙대환”,지방채“자발자환”제도유리우전청지방채발행권화책임적귀속,건립권책상일치적지방채관리궤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