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
法學傢
법학가
Jurists Review
2015年
3期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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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德性 契约 身份 契约式身份
法治 德性 契約 身份 契約式身份
법치 덕성 계약 신빈 계약식신빈
法治中国的本质,是经过理性选择和契约规定而形成的治理,是以规则为基础的理性规制。在这样的法治背景下,依然包含着基于德性的身份。法治需要理性规制意义上的契约,更需要建设基于德性认同意义上的“契约式身份”,而不能仅仅按照“从身份到契约”的既有路径以契约取代身份。“契约式身份”可以为法治提供区分、名分和本分,它们与通过契约建立的“绝对一真实身份”和“相对一虚假身份”有关,也与德性有关。
法治中國的本質,是經過理性選擇和契約規定而形成的治理,是以規則為基礎的理性規製。在這樣的法治揹景下,依然包含著基于德性的身份。法治需要理性規製意義上的契約,更需要建設基于德性認同意義上的“契約式身份”,而不能僅僅按照“從身份到契約”的既有路徑以契約取代身份。“契約式身份”可以為法治提供區分、名分和本分,它們與通過契約建立的“絕對一真實身份”和“相對一虛假身份”有關,也與德性有關。
법치중국적본질,시경과이성선택화계약규정이형성적치리,시이규칙위기출적이성규제。재저양적법치배경하,의연포함착기우덕성적신빈。법치수요이성규제의의상적계약,경수요건설기우덕성인동의의상적“계약식신빈”,이불능부부안조“종신빈도계약”적기유로경이계약취대신빈。“계약식신빈”가이위법치제공구분、명분화본분,타문여통과계약건립적“절대일진실신빈”화“상대일허가신빈”유관,야여덕성유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