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论丛
北方論叢
북방론총
The Northern Forum
2002年
5期
1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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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 自主办学 法治 教育事业 行为
高等學校 自主辦學 法治 教育事業 行為
고등학교 자주판학 법치 교육사업 행위
长期以来,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是被授权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学校行为由国家政策来引导和规范,由教育行政部门来管理,学校很少有自主权.新形势下,教育产业化的趋向使教育法律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学校法人地位的确立,自主权的逐步扩大,学校作为民事主体的性质更加鲜明.学校的行为不仅需要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在处理学校内外部的关系上特别需要由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因此,探讨高等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中如何贯注法治精神,十分必要.
長期以來,國傢舉辦的高等學校是被授權實施教育教學活動的主體,學校行為由國傢政策來引導和規範,由教育行政部門來管理,學校很少有自主權.新形勢下,教育產業化的趨嚮使教育法律關繫髮生重大變化,學校法人地位的確立,自主權的逐步擴大,學校作為民事主體的性質更加鮮明.學校的行為不僅需要國傢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在處理學校內外部的關繫上特彆需要由法律來調整和規範.因此,探討高等學校麵嚮社會自主辦學中如何貫註法治精神,十分必要.
장기이래,국가거판적고등학교시피수권실시교육교학활동적주체,학교행위유국가정책래인도화규범,유교육행정부문래관리,학교흔소유자주권.신형세하,교육산업화적추향사교육법률관계발생중대변화,학교법인지위적학립,자주권적축보확대,학교작위민사주체적성질경가선명.학교적행위불부수요국가굉관조공화정책인도,재처이학교내외부적관계상특별수요유법률래조정화규범.인차,탐토고등학교면향사회자주판학중여하관주법치정신,십분필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