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學術研究
학술연구
Academic Research
2015年
3期
54-59
,共6页
公务员%权利救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司法化
公務員%權利救濟%行政訴訟%受案範圍%司法化
공무원%권리구제%행정소송%수안범위%사법화
在制定与实施《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立法机关认为司法权介入行政机关人事纠纷会对行政机关效率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无法获得司法救济.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公务员权利救济困难不利于行政机关“高效行政”“依法行政”目标的实现,公务员权利应当获得相对中立的“司法化”保障.
在製定與實施《行政訴訟法》的過程中,立法機關認為司法權介入行政機關人事糾紛會對行政機關效率的提升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我國行政機關公務員無法穫得司法救濟.從我國實際情況看,公務員權利救濟睏難不利于行政機關“高效行政”“依法行政”目標的實現,公務員權利應噹穫得相對中立的“司法化”保障.
재제정여실시《행정소송법》적과정중,입법궤관인위사법권개입행정궤관인사규분회대행정궤관효솔적제승산생불리영향,인차아국행정궤관공무원무법획득사법구제.종아국실제정황간,공무원권리구제곤난불리우행정궤관“고효행정”“의법행정”목표적실현,공무원권리응당획득상대중립적“사법화”보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