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2015年
22期
25-26
,共2页
专利%专利诉讼%律师费
專利%專利訴訟%律師費
전리%전리소송%률사비
非专利实施实体、或叫专利诱饵是指专门为了诉讼而购买或者申请某项专利,但是他们不去真正实施这项专利的一类实体.本文有三个主要的内容,第一部分介绍美国专利诉讼律师费转移制度的历史,并对SHIELD法案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对遏制专利诉讼的建议,即修改《美国专利法》第285条关于律师费转移规定的标准.最后一部是对我国的启示.
非專利實施實體、或叫專利誘餌是指專門為瞭訴訟而購買或者申請某項專利,但是他們不去真正實施這項專利的一類實體.本文有三箇主要的內容,第一部分介紹美國專利訴訟律師費轉移製度的歷史,併對SHIELD法案進行瞭介紹.第二部分對遏製專利訴訟的建議,即脩改《美國專利法》第285條關于律師費轉移規定的標準.最後一部是對我國的啟示.
비전리실시실체、혹규전리유이시지전문위료소송이구매혹자신청모항전리,단시타문불거진정실시저항전리적일류실체.본문유삼개주요적내용,제일부분개소미국전리소송률사비전이제도적역사,병대SHIELD법안진행료개소.제이부분대알제전리소송적건의,즉수개《미국전리법》제285조관우률사비전이규정적표준.최후일부시대아국적계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