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法治研究
법치연구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2015年
5期
107-115
,共9页
器官犯罪%刑事责任%医疗机构%单位犯罪%组织责任
器官犯罪%刑事責任%醫療機構%單位犯罪%組織責任
기관범죄%형사책임%의료궤구%단위범죄%조직책임
刑法分则中关于人体器官犯罪的规定仅适用于自然人,并不适用于单位。但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在医院组织实施人体器官犯罪的场合,可以追究组织、策划、实施者的刑事责任。在理论上,可以将医院可能实施的人体器官违法行为分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未经授权或登记进行人体器官移植、违反伦理与技术规则以及因出租医疗设备而构成共犯四种情形,涉案自然人可能触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不同罪名。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出发,应该将单位列为人体器官犯罪的主体,针对医院在人体器官移植中的特殊作用增设器官移植审查失职罪,并增设罚金。同时,为了避免罚金的溢出效应,应该增设单位缓刑制度。
刑法分則中關于人體器官犯罪的規定僅適用于自然人,併不適用于單位。但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頒佈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在醫院組織實施人體器官犯罪的場閤,可以追究組織、策劃、實施者的刑事責任。在理論上,可以將醫院可能實施的人體器官違法行為分為組織齣賣人體器官、未經授權或登記進行人體器官移植、違反倫理與技術規則以及因齣租醫療設備而構成共犯四種情形,涉案自然人可能觸犯組織齣賣人體器官罪、故意傷害罪、過失緻人重傷罪等不同罪名。從犯罪預防的角度齣髮,應該將單位列為人體器官犯罪的主體,針對醫院在人體器官移植中的特殊作用增設器官移植審查失職罪,併增設罰金。同時,為瞭避免罰金的溢齣效應,應該增設單位緩刑製度。
형법분칙중관우인체기관범죄적규정부괄용우자연인,병불괄용우단위。단시,근거전국인대상위회반포적《관우〈중화인민공화국형법〉제삼십조적해석》,재의원조직실시인체기관범죄적장합,가이추구조직、책화、실시자적형사책임。재이론상,가이장의원가능실시적인체기관위법행위분위조직출매인체기관、미경수권혹등기진행인체기관이식、위반윤리여기술규칙이급인출조의료설비이구성공범사충정형,섭안자연인가능촉범조직출매인체기관죄、고의상해죄、과실치인중상죄등불동죄명。종범죄예방적각도출발,응해장단위렬위인체기관범죄적주체,침대의원재인체기관이식중적특수작용증설기관이식심사실직죄,병증설벌금。동시,위료피면벌금적일출효응,응해증설단위완형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