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会计
財務與會計
재무여회계
Finance and Accounting
2015年
17期
65-66
,共2页
《会计法》修订%基本法%财务会计报告%民事赔偿责任%建议
《會計法》脩訂%基本法%財務會計報告%民事賠償責任%建議
《회계법》수정%기본법%재무회계보고%민사배상책임%건의
自《会计法》1999年第二次修订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会计法》的第三次修订势在必行.本文认为《会计法》的修订应进一步确立《会计法》作为会计法律体系中基本法和上位法的地位,鉴于目前会计人员管理的难度和效果,建议《会计法》从财务会计报告入手构建间接会计管理体系;针对会计违法行为造成利益相关者损失的情况,建议引入民事赔偿责任以健全《会计法》中民事责任制度.
自《會計法》1999年第二次脩訂以來,我國經濟社會髮生瞭深刻變革,《會計法》的第三次脩訂勢在必行.本文認為《會計法》的脩訂應進一步確立《會計法》作為會計法律體繫中基本法和上位法的地位,鑒于目前會計人員管理的難度和效果,建議《會計法》從財務會計報告入手構建間接會計管理體繫;針對會計違法行為造成利益相關者損失的情況,建議引入民事賠償責任以健全《會計法》中民事責任製度.
자《회계법》1999년제이차수정이래,아국경제사회발생료심각변혁,《회계법》적제삼차수정세재필행.본문인위《회계법》적수정응진일보학립《회계법》작위회계법률체계중기본법화상위법적지위,감우목전회계인원관리적난도화효과,건의《회계법》종재무회계보고입수구건간접회계관리체계;침대회계위법행위조성이익상관자손실적정황,건의인입민사배상책임이건전《회계법》중민사책임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