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学刊
蘭州學刊
란주학간
Lanzhou Academic Journal
2015年
8期
129-139
,共11页
法律职业%良性互动%制度框架%配套措施
法律職業%良性互動%製度框架%配套措施
법률직업%량성호동%제도광가%배투조시
法律职业互动,是指法律职业之间的交流、流动与合作,其在世界各国可以分为整体互动、分业封闭、部分互动三种类型.我国法律职业要实现良性互动,应当构建“以彼此尊重、事业支持、互相监督为基础,以职业流动、人员互聘为核心,以一体培训、业务交流、合作研究、信息共享为保障”的制度框架,并采取提高法律职业的准入门槛、制定共同的法律职业伦理、提高法官检察官的社会地位和薪酬待遇等配套措施.
法律職業互動,是指法律職業之間的交流、流動與閤作,其在世界各國可以分為整體互動、分業封閉、部分互動三種類型.我國法律職業要實現良性互動,應噹構建“以彼此尊重、事業支持、互相鑑督為基礎,以職業流動、人員互聘為覈心,以一體培訓、業務交流、閤作研究、信息共享為保障”的製度框架,併採取提高法律職業的準入門檻、製定共同的法律職業倫理、提高法官檢察官的社會地位和薪酬待遇等配套措施.
법률직업호동,시지법률직업지간적교류、류동여합작,기재세계각국가이분위정체호동、분업봉폐、부분호동삼충류형.아국법률직업요실현량성호동,응당구건“이피차존중、사업지지、호상감독위기출,이직업류동、인원호빙위핵심,이일체배훈、업무교류、합작연구、신식공향위보장”적제도광가,병채취제고법률직업적준입문함、제정공동적법률직업윤리、제고법관검찰관적사회지위화신수대우등배투조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