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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지식경제
ZHISHI JINGJI
2015年
17期
18-19
,共2页
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劳动者
試用期%勞動閤同法%用人單位%勞動者
시용기%노동합동법%용인단위%노동자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然而对试用期的规定存在一些问题。试用期限既关系到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又关系到劳动者的劳动待遇标准,因此必须规定的明确具体。本文通过对我国试用期的规定,举相关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进而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对完善我国试用期规定提出建议。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依法約定試用期,然而對試用期的規定存在一些問題。試用期限既關繫到噹事人解除勞動閤同的條件,又關繫到勞動者的勞動待遇標準,因此必鬚規定的明確具體。本文通過對我國試用期的規定,舉相關案例進行深入分析,進而藉鑒國外立法經驗,對完善我國試用期規定提齣建議。
아국《노동법》명학규정,노동자화용인단위가이의법약정시용기,연이대시용기적규정존재일사문제。시용기한기관계도당사인해제노동합동적조건,우관계도노동자적노동대우표준,인차필수규정적명학구체。본문통과대아국시용기적규정,거상관안례진행심입분석,진이차감국외입법경험,대완선아국시용기규정제출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