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2015年
24期
104-105
,共2页
精神损害赔偿%旅游合同%法理
精神損害賠償%旅遊閤同%法理
정신손해배상%여유합동%법리
所谓的旅游合同,指的是在精神享受利益的基础上,实施的主要给付义务合同,且其违约行为会损害旅游者的精神,但因为法律具有平衡利益的功能,促使旅游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研究更加可行、合理和必要,并突破了现有民事责任的理论限制,进而提供了旅游合同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依据.本文首先讲述了旅游合同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提出及其重要意义,然后对其进行了辨别分析,最后提出了在我国构建违反旅游合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所謂的旅遊閤同,指的是在精神享受利益的基礎上,實施的主要給付義務閤同,且其違約行為會損害旅遊者的精神,但因為法律具有平衡利益的功能,促使旅遊閤同違約精神損害賠償的研究更加可行、閤理和必要,併突破瞭現有民事責任的理論限製,進而提供瞭旅遊閤同精神損害賠償的法理依據.本文首先講述瞭旅遊閤同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的提齣及其重要意義,然後對其進行瞭辨彆分析,最後提齣瞭在我國構建違反旅遊閤同精神損害賠償製度的一些想法和建議.
소위적여유합동,지적시재정신향수이익적기출상,실시적주요급부의무합동,차기위약행위회손해여유자적정신,단인위법률구유평형이익적공능,촉사여유합동위약정신손해배상적연구경가가행、합리화필요,병돌파료현유민사책임적이론한제,진이제공료여유합동정신손해배상적법리의거.본문수선강술료여유합동정신손해배상문제적제출급기중요의의,연후대기진행료변별분석,최후제출료재아국구건위반여유합동정신손해배상제도적일사상법화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