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商
상
BUSINESS
2015年
28期
226-226
,共1页
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存在问题%完善建议
破產管理人%選任製度%存在問題%完善建議
파산관리인%선임제도%존재문제%완선건의
破产管理人制度在我国破产法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破产法确立了破产管理人制度,但过于原则和笼统,存在较大的不足。本文对破产管理人选任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进而明确我国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存在的问题,为我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的完善提出若干建议,以期有利于实现破产制度的目标,维护破产企业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破產管理人製度在我國破產法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國破產法確立瞭破產管理人製度,但過于原則和籠統,存在較大的不足。本文對破產管理人選任的相關問題進行瞭分析,進而明確我國破產管理人選任製度存在的問題,為我破產管理人選任製度的完善提齣若榦建議,以期有利于實現破產製度的目標,維護破產企業和債權人的閤法權益。
파산관리인제도재아국파산법상구유십분중요적지위,아국파산법학립료파산관리인제도,단과우원칙화롱통,존재교대적불족。본문대파산관리인선임적상관문제진행료분석,진이명학아국파산관리인선임제도존재적문제,위아파산관리인선임제도적완선제출약간건의,이기유리우실현파산제도적목표,유호파산기업화채권인적합법권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