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5年
26期
260-260
,共1页
举证%证明责任%证明责任分配
舉證%證明責任%證明責任分配
거증%증명책임%증명책임분배
“举证”和“证明责任分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的主体完全不一样。即举证是诉讼当事人的事,而证明责任分配是裁判者的事。并且,最为重要的是,证明责任不是根据所谓的“主张”来“正置或倒置”。证明责任法严格意义来说,是属于实体法的范畴,与诉讼行为无关,不会因为诉讼程序或诉讼行为变化而变化,它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待证事实仍然真伪不明时,裁判者通过内心确定对真伪不明事实的责任分配。
“舉證”和“證明責任分配”是兩箇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唸,適用的主體完全不一樣。即舉證是訴訟噹事人的事,而證明責任分配是裁判者的事。併且,最為重要的是,證明責任不是根據所謂的“主張”來“正置或倒置”。證明責任法嚴格意義來說,是屬于實體法的範疇,與訴訟行為無關,不會因為訴訟程序或訴訟行為變化而變化,它是經過雙方噹事人充分舉證,待證事實仍然真偽不明時,裁判者通過內心確定對真偽不明事實的責任分配。
“거증”화“증명책임분배”시량개완전불동적법률개념,괄용적주체완전불일양。즉거증시소송당사인적사,이증명책임분배시재판자적사。병차,최위중요적시,증명책임불시근거소위적“주장”래“정치혹도치”。증명책임법엄격의의래설,시속우실체법적범주,여소송행위무관,불회인위소송정서혹소송행위변화이변화,타시경과쌍방당사인충분거증,대증사실잉연진위불명시,재판자통과내심학정대진위불명사실적책임분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