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대련해사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15年
5期
55-62
,共8页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航次承租人%船舶承租人%船舶所有人%权利
海事賠償責任限製%航次承租人%船舶承租人%船舶所有人%權利
해사배상책임한제%항차승조인%선박승조인%선박소유인%권리
对于海事事故导致的货损,航次承租人是否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近年来出现了将航次承租人排除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主体之外的观点。该类观点主张,必须“以船东身份作为”,或者“经营船舶”,才能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还有观点认为,货代等企业航次租船运输时,属于无船承运人,不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根据《1976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和中国《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主体的规定,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和判例实证方法,结合法理分析,论证了航次承租人对货损索赔请求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的观点。
對于海事事故導緻的貨損,航次承租人是否享有海事賠償責任限製權利,近年來齣現瞭將航次承租人排除在海事賠償責任限製權利主體之外的觀點。該類觀點主張,必鬚“以船東身份作為”,或者“經營船舶”,纔能享有海事賠償責任限製權利。還有觀點認為,貨代等企業航次租船運輸時,屬于無船承運人,不享有海事賠償責任限製權利。根據《1976海事賠償責任限製公約》和中國《海商法》關于海事賠償責任限製主體的規定,運用法律解釋方法和判例實證方法,結閤法理分析,論證瞭航次承租人對貨損索賠請求享有海事賠償責任限製權利的觀點。
대우해사사고도치적화손,항차승조인시부향유해사배상책임한제권리,근년래출현료장항차승조인배제재해사배상책임한제권리주체지외적관점。해류관점주장,필수“이선동신빈작위”,혹자“경영선박”,재능향유해사배상책임한제권리。환유관점인위,화대등기업항차조선운수시,속우무선승운인,불향유해사배상책임한제권리。근거《1976해사배상책임한제공약》화중국《해상법》관우해사배상책임한제주체적규정,운용법률해석방법화판례실증방법,결합법리분석,론증료항차승조인대화손색배청구향유해사배상책임한제권리적관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