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廣東行政學院學報
엄동행정학원학보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2015年
5期
49-55
,共7页
海洋环境污染%刑事法规制%污染环境罪
海洋環境汙染%刑事法規製%汙染環境罪
해양배경오염%형사법규제%오염배경죄
虽然刑法对环境保护不乏明文规定,但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在刑法适用层面上存在证据收集瓶颈、因果关系认定困境,在刑事法介入层面上存在以罚代刑、行政机关移送障碍等诸多因素,导致刑事法规制路径双重失灵。在新形势之下《刑法修正案(八)》修改的“污染环境罪”(旧刑法中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需要重新解读;在环境污染的案件中因果关系的证明可以借鉴域外刑法中的疫学因果关系;案件移送及其处罚机制等也要改进,以完善海洋环境污染刑事法介入制度。
雖然刑法對環境保護不乏明文規定,但海洋環境汙染問題在刑法適用層麵上存在證據收集瓶頸、因果關繫認定睏境,在刑事法介入層麵上存在以罰代刑、行政機關移送障礙等諸多因素,導緻刑事法規製路徑雙重失靈。在新形勢之下《刑法脩正案(八)》脩改的“汙染環境罪”(舊刑法中的“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需要重新解讀;在環境汙染的案件中因果關繫的證明可以藉鑒域外刑法中的疫學因果關繫;案件移送及其處罰機製等也要改進,以完善海洋環境汙染刑事法介入製度。
수연형법대배경보호불핍명문규정,단해양배경오염문제재형법괄용층면상존재증거수집병경、인과관계인정곤경,재형사법개입층면상존재이벌대형、행정궤관이송장애등제다인소,도치형사법규제로경쌍중실령。재신형세지하《형법수정안(팔)》수개적“오염배경죄”(구형법중적“중대배경오염사고죄”)수요중신해독;재배경오염적안건중인과관계적증명가이차감역외형법중적역학인과관계;안건이송급기처벌궤제등야요개진,이완선해양배경오염형사법개입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