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國礦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중국광업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s)
2015年
5期
40-49
,共10页
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登记备案%普惠金融
企業間藉貸%閤同效力%登記備案%普惠金融
기업간차대%합동효력%등기비안%보혜금융
我国企业间借贷普遍存在,其存在和发展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传统司法实践关于借贷合同绝对无效的判决理由也不能成立。目前禁止企业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不能适应金融开放背景下企业多层次、多渠道融资需要。近年来,我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间借贷采取了默许性规定,部分法院也直接或间接肯定了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逐步有条件合法化企业间借贷行为已成为不可阻挡的立法和司法潮流。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变革需梳理现有企业间借贷相关规定,保持法律法规内部的统一性。明确企业间借贷合法有效条件、建立登记备案制度等,是实现企业间借贷契约化规范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國企業間藉貸普遍存在,其存在和髮展既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彊製性規定,也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傳統司法實踐關于藉貸閤同絕對無效的判決理由也不能成立。目前禁止企業間藉貸的相關規定帶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綵,不能適應金融開放揹景下企業多層次、多渠道融資需要。近年來,我國《閤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間藉貸採取瞭默許性規定,部分法院也直接或間接肯定瞭企業間藉貸閤同的效力,逐步有條件閤法化企業間藉貸行為已成為不可阻擋的立法和司法潮流。企業間藉貸閤同的效力變革需梳理現有企業間藉貸相關規定,保持法律法規內部的統一性。明確企業間藉貸閤法有效條件、建立登記備案製度等,是實現企業間藉貸契約化規範化髮展的必由之路。
아국기업간차대보편존재,기존재화발전기불위반법률、행정법규적강제성규정,야불손해사회공공이익,전통사법실천관우차대합동절대무효적판결이유야불능성립。목전금지기업간차대적상관규정대유농후적계화경제색채,불능괄응금융개방배경하기업다층차、다거도융자수요。근년래,아국《합동법》《공사법》등상관법율법규대기업간차대채취료묵허성규정,부분법원야직접혹간접긍정료기업간차대합동적효력,축보유조건합법화기업간차대행위이성위불가조당적입법화사법조류。기업간차대합동적효력변혁수소리현유기업간차대상관규정,보지법율법규내부적통일성。명학기업간차대합법유효조건、건립등기비안제도등,시실현기업간차대계약화규범화발전적필유지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