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5年
30期
246-246
,共1页
因逃逸致人死亡%问题研究
因逃逸緻人死亡%問題研究
인도일치인사망%문제연구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如果先行的肇事行为成立交通肇事罪,而后发生“因逃逸致人死亡”时,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升格法定刑;如果先行的肇事行为不成立交通肇事罪,则行为人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这样的量刑显然是不合理不公正的,所以笔者经过分析认为,应当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作为单独的犯罪处理。
依據我國現行刑法,如果先行的肇事行為成立交通肇事罪,而後髮生“因逃逸緻人死亡”時,行為人構成交通肇事罪,併升格法定刑;如果先行的肇事行為不成立交通肇事罪,則行為人構成不作為故意殺人罪或者過失緻人死亡罪。這樣的量刑顯然是不閤理不公正的,所以筆者經過分析認為,應噹將“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行為作為單獨的犯罪處理。
의거아국현행형법,여과선행적조사행위성입교통조사죄,이후발생“인도일치인사망”시,행위인구성교통조사죄,병승격법정형;여과선행적조사행위불성입교통조사죄,칙행위인구성불작위고의살인죄혹자과실치인사망죄。저양적양형현연시불합리불공정적,소이필자경과분석인위,응당장“인도일치인사망”적행위작위단독적범죄처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