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学
北方法學
북방법학
Northern Legal Science
2015年
5期
33-38
,共6页
合法性原则%道德价值%工具性
閤法性原則%道德價值%工具性
합법성원칙%도덕개치%공구성
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中提出,合法性原则具有内在的道德价值,而哈特通常被认为对此提出了"工具性的反对意见",即这些原则并不具有道德价值,因为它们实际上是从如何更好地遵守法律以指导行为的反思中派生出来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讲,这种传统的认识是不正确的,哈特从未将其关于合法性原则之工具性论证理解为对其内在道德价值的否弃.
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中提齣,閤法性原則具有內在的道德價值,而哈特通常被認為對此提齣瞭"工具性的反對意見",即這些原則併不具有道德價值,因為它們實際上是從如何更好地遵守法律以指導行為的反思中派生齣來的原則.全麵客觀地講,這種傳統的認識是不正確的,哈特從未將其關于閤法性原則之工具性論證理解為對其內在道德價值的否棄.
부륵재《법률적도덕성》중제출,합법성원칙구유내재적도덕개치,이합특통상피인위대차제출료"공구성적반대의견",즉저사원칙병불구유도덕개치,인위타문실제상시종여하경호지준수법률이지도행위적반사중파생출래적원칙.전면객관지강,저충전통적인식시불정학적,합특종미장기관우합법성원칙지공구성론증리해위대기내재도덕개치적부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