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律评论
人大法律評論
인대법률평론
Renmin University Law Review
2015年
2期
260-282
,共23页
普通话%方言%推广普通话条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普通話%方言%推廣普通話條款%國傢通用語言文字法
보통화%방언%추엄보통화조관%국가통용어언문자법
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解释应当以我国语言文字的基本宪法政策为基础,即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这一要求经由法解释学的方法被转化为在语言多样性目标的约束下国家对国家通用语言的形成与使用义务以及以鼓励性手段为表现的推广普通话的要求.具体到媒体领域,对普通话的特别保留正是对公法层面纯粹的逻辑推演具体运用的结果,即通过制度设计来满足媒体语言在普通话与方言关系上"基本"与"非基本"的比例性要求.因而,相关规范解释上的发展,不仅能促进我们从立法者与执法者的角度来理解秩序建构的现实与需要,更使得语言发展最终的选择权保留在了公民个人手中,从而符合宪法规定的原意.
對《國傢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解釋應噹以我國語言文字的基本憲法政策為基礎,即各民族語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語言文字歧視;國傢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這一要求經由法解釋學的方法被轉化為在語言多樣性目標的約束下國傢對國傢通用語言的形成與使用義務以及以鼓勵性手段為錶現的推廣普通話的要求.具體到媒體領域,對普通話的特彆保留正是對公法層麵純粹的邏輯推縯具體運用的結果,即通過製度設計來滿足媒體語言在普通話與方言關繫上"基本"與"非基本"的比例性要求.因而,相關規範解釋上的髮展,不僅能促進我們從立法者與執法者的角度來理解秩序建構的現實與需要,更使得語言髮展最終的選擇權保留在瞭公民箇人手中,從而符閤憲法規定的原意.
대《국가통용어언문자법》적해석응당이아국어언문자적기본헌법정책위기출,즉각민족어언문자평등공존,금지임하형식적어언문자기시;국가추엄보통화,추행규범한자.저일요구경유법해석학적방법피전화위재어언다양성목표적약속하국가대국가통용어언적형성여사용의무이급이고려성수단위표현적추엄보통화적요구.구체도매체영역,대보통화적특별보류정시대공법층면순수적라집추연구체운용적결과,즉통과제도설계래만족매체어언재보통화여방언관계상"기본"여"비기본"적비례성요구.인이,상관규범해석상적발전,불부능촉진아문종입법자여집법자적각도래리해질서건구적현실여수요,경사득어언발전최종적선택권보류재료공민개인수중,종이부합헌법규정적원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