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学评论
西部法學評論
서부법학평론
Western Law Review
2015年
5期
108-122
,共15页
重大环境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主体%范围%内容%程序
重大環境決策社會風險評估%主體%範圍%內容%程序
중대배경결책사회풍험평고%주체%범위%내용%정서
我国现有立法已从评估主体设置、评估范围界定、评估内容构造以及评估程序设计四个方面对重大环境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进行规制,但还存在诸多可完善之处.首先,现有立法没有实现决策主体和评估主体的有效分离,难以保障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应设立以非政府组织为主导的多元评估主体;其次,现有立法在界定评估对象的称谓、范围及方式上存在差异,不利于社会风险评估的有效实施,应统一界定重大环境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范围;再次,现有立法只着眼于对重大环境决策自身的静态评估,具有片面性,还应将潜在受影响公众对重大环境决策的认知态度列为主要的评估内容;最后,现有立法在评估程序设计上还存在缺失,应进一步细化程序设计,确保风险评估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以及外部监督机制的有效建立.
我國現有立法已從評估主體設置、評估範圍界定、評估內容構造以及評估程序設計四箇方麵對重大環境決策社會風險評估進行規製,但還存在諸多可完善之處.首先,現有立法沒有實現決策主體和評估主體的有效分離,難以保障評估結果的客觀、公正,應設立以非政府組織為主導的多元評估主體;其次,現有立法在界定評估對象的稱謂、範圍及方式上存在差異,不利于社會風險評估的有效實施,應統一界定重大環境決策社會風險評估範圍;再次,現有立法隻著眼于對重大環境決策自身的靜態評估,具有片麵性,還應將潛在受影響公衆對重大環境決策的認知態度列為主要的評估內容;最後,現有立法在評估程序設計上還存在缺失,應進一步細化程序設計,確保風險評估信息公開、公衆參與以及外部鑑督機製的有效建立.
아국현유입법이종평고주체설치、평고범위계정、평고내용구조이급평고정서설계사개방면대중대배경결책사회풍험평고진행규제,단환존재제다가완선지처.수선,현유입법몰유실현결책주체화평고주체적유효분리,난이보장평고결과적객관、공정,응설립이비정부조직위주도적다원평고주체;기차,현유입법재계정평고대상적칭위、범위급방식상존재차이,불리우사회풍험평고적유효실시,응통일계정중대배경결책사회풍험평고범위;재차,현유입법지착안우대중대배경결책자신적정태평고,구유편면성,환응장잠재수영향공음대중대배경결책적인지태도렬위주요적평고내용;최후,현유입법재평고정서설계상환존재결실,응진일보세화정서설계,학보풍험평고신식공개、공음삼여이급외부감독궤제적유효건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