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화동정법대학학보
Journal of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 Law
2015年
6期
103-114
,共12页
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证据规则%无罪推定证明方法
排除閤理懷疑證明標準%證據規則%無罪推定證明方法
배제합리부의증명표준%증거규칙%무죄추정증명방법
2012年《刑事诉讼法》通过对“确实、充分”加以解释的方式间接地引入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但二者结合的实践运用除了需要面对传统的适用困惑,随之而来的还有中国式的实践挑战。法律规范的简单引入和实践中的具体运行并非等量概念,而这种适用中的差异和差异中显现的问题,却容易在同一“标签”的掩盖下为继受者所误读。就我国现状而言,“排除合理怀疑”与“证据确实、充分”的结合适用还存有配套制度、诉讼规则和体系化建设的诸多缺陷和问题,其中证据规则体系的完善应当成为我国证据制度建设的头等要务。“排除合理怀疑”的远期前景是在诉讼和证据规则的完善基础上充分吸纳其理论内涵。当下我们能够着力解决和亟须面对的,是其作为一种证明方法所应当做出的适应与改变。
2012年《刑事訴訟法》通過對“確實、充分”加以解釋的方式間接地引入瞭“排除閤理懷疑”的證明標準,但二者結閤的實踐運用除瞭需要麵對傳統的適用睏惑,隨之而來的還有中國式的實踐挑戰。法律規範的簡單引入和實踐中的具體運行併非等量概唸,而這種適用中的差異和差異中顯現的問題,卻容易在同一“標籤”的掩蓋下為繼受者所誤讀。就我國現狀而言,“排除閤理懷疑”與“證據確實、充分”的結閤適用還存有配套製度、訴訟規則和體繫化建設的諸多缺陷和問題,其中證據規則體繫的完善應噹成為我國證據製度建設的頭等要務。“排除閤理懷疑”的遠期前景是在訴訟和證據規則的完善基礎上充分吸納其理論內涵。噹下我們能夠著力解決和亟鬚麵對的,是其作為一種證明方法所應噹做齣的適應與改變。
2012년《형사소송법》통과대“학실、충분”가이해석적방식간접지인입료“배제합리부의”적증명표준,단이자결합적실천운용제료수요면대전통적괄용곤혹,수지이래적환유중국식적실천도전。법률규범적간단인입화실천중적구체운행병비등량개념,이저충괄용중적차이화차이중현현적문제,각용역재동일“표첨”적엄개하위계수자소오독。취아국현상이언,“배제합리부의”여“증거학실、충분”적결합괄용환존유배투제도、소송규칙화체계화건설적제다결함화문제,기중증거규칙체계적완선응당성위아국증거제도건설적두등요무。“배제합리부의”적원기전경시재소송화증거규칙적완선기출상충분흡납기이론내함。당하아문능구착력해결화극수면대적,시기작위일충증명방법소응당주출적괄응여개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