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5年
31期
47,45
,共2页
审者裁判%判者负责%法官责任
審者裁判%判者負責%法官責任
심자재판%판자부책%법관책임
近日,以"审者裁判、判者负责"为中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成为热点问题.笔者认为,审判权的运行机制改革就是重新确定各主体在审判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一方面,应当承认院长、庭长在裁判过程有享有一定话语权;另一方面,又必须对院长、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的参与行为作出明确的限定,弱化院长、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的裁判主体地位,突出法官的裁判主体地位,从范围和方式对院长、庭长参与裁判加以限定.
近日,以"審者裁判、判者負責"為中心的審判權運行機製改革成為熱點問題.筆者認為,審判權的運行機製改革就是重新確定各主體在審判活動中的地位與作用.一方麵,應噹承認院長、庭長在裁判過程有享有一定話語權;另一方麵,又必鬚對院長、庭長、以及審判委員會的參與行為作齣明確的限定,弱化院長、庭長、以及審判委員會的裁判主體地位,突齣法官的裁判主體地位,從範圍和方式對院長、庭長參與裁判加以限定.
근일,이"심자재판、판자부책"위중심적심판권운행궤제개혁성위열점문제.필자인위,심판권적운행궤제개혁취시중신학정각주체재심판활동중적지위여작용.일방면,응당승인원장、정장재재판과정유향유일정화어권;령일방면,우필수대원장、정장、이급심판위원회적삼여행위작출명학적한정,약화원장、정장、이급심판위원회적재판주체지위,돌출법관적재판주체지위,종범위화방식대원장、정장삼여재판가이한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