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北京警察學院學報
북경경찰학원학보
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
2015年
5期
6-10
,共5页
依法治国%路怒%犯罪对象%犯罪客体
依法治國%路怒%犯罪對象%犯罪客體
의법치국%로노%범죄대상%범죄객체
“路怒”症是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时代主旋律不相符的社会现象.在“路怒”成立犯罪的情形下,根据犯罪对象不同,可分为对物的损坏和对人身的伤害;根据犯罪客体不同,可分为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对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侵犯和对公共秩序的扰乱.在认定具体罪名时,应根据具体个罪犯罪构成的不同,选择适用恰当的罪名.
“路怒”癥是與全麵推進依法治國這一時代主鏇律不相符的社會現象.在“路怒”成立犯罪的情形下,根據犯罪對象不同,可分為對物的損壞和對人身的傷害;根據犯罪客體不同,可分為對公共安全的危害,對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侵犯和對公共秩序的擾亂.在認定具體罪名時,應根據具體箇罪犯罪構成的不同,選擇適用恰噹的罪名.
“로노”증시여전면추진의법치국저일시대주선률불상부적사회현상.재“로노”성립범죄적정형하,근거범죄대상불동,가분위대물적손배화대인신적상해;근거범죄객체불동,가분위대공공안전적위해,대인신권리、재산권리적침범화대공공질서적우란.재인정구체죄명시,응근거구체개죄범죄구성적불동,선택괄용흡당적죄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