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知識產權
지식산권
Intellectual Property
2015年
10期
10-15
,共6页
民法典%知识产权%民事权利%立法模式设计
民法典%知識產權%民事權利%立法模式設計
민법전%지식산권%민사권리%입법모식설계
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既是民法典圆满其完整性、彰显其时代性的需要,也是知识产权固本强基、良性运行的需要,更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将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区隔于其他民事权利的封闭整体是现有知识产权立法模式设计中共同隐含的前提,但这一前提的理据并不充分.尝试提出既不拔高、放大也不抑制、压缩知识产权特殊性从而使之以本原、正常形态"融入"民法典的可能思路.
在民法典中規定知識產權,既是民法典圓滿其完整性、彰顯其時代性的需要,也是知識產權固本彊基、良性運行的需要,更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創新型國傢的題中應有之義.將知識產權作為一箇區隔于其他民事權利的封閉整體是現有知識產權立法模式設計中共同隱含的前提,但這一前提的理據併不充分.嘗試提齣既不拔高、放大也不抑製、壓縮知識產權特殊性從而使之以本原、正常形態"融入"民法典的可能思路.
재민법전중규정지식산권,기시민법전원만기완정성、창현기시대성적수요,야시지식산권고본강기、량성운행적수요,경시재사회주의시장경제조건하건설창신형국가적제중응유지의.장지식산권작위일개구격우기타민사권리적봉폐정체시현유지식산권입법모식설계중공동은함적전제,단저일전제적리거병불충분.상시제출기불발고、방대야불억제、압축지식산권특수성종이사지이본원、정상형태"융입"민법전적가능사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