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公安理论与实践)
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公安理論與實踐)
상해공안고등전과학교학보(공안이론여실천)
Journal of Shanghai Public College
2015年
5期
69-75
,共7页
以审判为中心%侦诉关系%职务犯罪侦查%证据
以審判為中心%偵訴關繫%職務犯罪偵查%證據
이심판위중심%정소관계%직무범죄정사%증거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新时期对我国“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也即“阶段论”侦诉审关系的完善和发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构建新型的侦诉关系,除“有形”的建章立制层面的完善外,更为重要的是“无形”的,亦即二者在心理上对彼此工作价值的认同.此外,还应围绕证据问题,对原有侦诉关系进行进一步黏合.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是新時期對我國“分工負責、互相配閤、互相製約”,也即“階段論”偵訴審關繫的完善和髮展.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揹景下構建新型的偵訴關繫,除“有形”的建章立製層麵的完善外,更為重要的是“無形”的,亦即二者在心理上對彼此工作價值的認同.此外,還應圍繞證據問題,對原有偵訴關繫進行進一步黏閤.
추진“이심판위중심”적소송제도개혁,시신시기대아국“분공부책、호상배합、호상제약”,야즉“계단론”정소심관계적완선화발전.이심판위중심적소송제도개혁배경하구건신형적정소관계,제“유형”적건장립제층면적완선외,경위중요적시“무형”적,역즉이자재심리상대피차공작개치적인동.차외,환응위요증거문제,대원유정소관계진행진일보점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