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28期
116-117
,共2页
虚假诉讼%司法权威%第三人利益%法律规制%刑罚制裁
虛假訴訟%司法權威%第三人利益%法律規製%刑罰製裁
허가소송%사법권위%제삼인이익%법률규제%형벌제재
民事虚假诉讼的日益增多,不仅严重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浪费了本就有限的司法资源,而且对我国的法律制度和司法权威提出了挑战.要针对虚假诉讼的特点和成因,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完善现有的审判机制和法律制度,充分运用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处罚方式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民事虛假訴訟的日益增多,不僅嚴重侵害瞭利害關繫人的閤法權益,浪費瞭本就有限的司法資源,而且對我國的法律製度和司法權威提齣瞭挑戰.要針對虛假訴訟的特點和成因,製定有效的防範措施,完善現有的審判機製和法律製度,充分運用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處罰方式對虛假訴訟行為進行嚴厲的懲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민사허가소송적일익증다,불부엄중침해료리해관계인적합법권익,낭비료본취유한적사법자원,이차대아국적법률제도화사법권위제출료도전.요침대허가소송적특점화성인,제정유효적방범조시,완선현유적심판궤제화법률제도,충분운용민사적、행정적、형사적처벌방식대허가소송행위진행엄려적징처,구성범죄적요의법추구기법률책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