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29期
261-262
,共2页
保险合同%要式性%保险消费者
保險閤同%要式性%保險消費者
보험합동%요식성%보험소비자
保险合同是否为要式合同,一直是保险理论界争论不休而又没有定论的问题.从合同法关于要式合同的理论出发,结合保险立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探讨,可以发现保险合同因采取了保险单这一书面形式,且其成立以保险单的交付为程序性要件,从而使得保险合同必然为要式合同.而保险合同采要式性的正当性即在于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
保險閤同是否為要式閤同,一直是保險理論界爭論不休而又沒有定論的問題.從閤同法關于要式閤同的理論齣髮,結閤保險立法的相關規定予以探討,可以髮現保險閤同因採取瞭保險單這一書麵形式,且其成立以保險單的交付為程序性要件,從而使得保險閤同必然為要式閤同.而保險閤同採要式性的正噹性即在于保險消費者利益保護.
보험합동시부위요식합동,일직시보험이론계쟁론불휴이우몰유정론적문제.종합동법관우요식합동적이론출발,결합보험입법적상관규정여이탐토,가이발현보험합동인채취료보험단저일서면형식,차기성립이보험단적교부위정서성요건,종이사득보험합동필연위요식합동.이보험합동채요식성적정당성즉재우보험소비자이익보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