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7期
295-295
,共1页
诉的合并%主观合并%客观合并
訴的閤併%主觀閤併%客觀閤併
소적합병%주관합병%객관합병
当前,民事诉讼理论界对诉的合并理论存在较大分歧,尤其体现在诉的客观合并的模式类型上.实质上,诉的合并应以清晰的诉讼标的和诉的要素理论为基础.诉的合并形态主要包括诉的主观合并和客观合并两种,在诉的客观合并方面,又主要包括单纯合并、预备合并、选择合并三种类型.
噹前,民事訴訟理論界對訴的閤併理論存在較大分歧,尤其體現在訴的客觀閤併的模式類型上.實質上,訴的閤併應以清晰的訴訟標的和訴的要素理論為基礎.訴的閤併形態主要包括訴的主觀閤併和客觀閤併兩種,在訴的客觀閤併方麵,又主要包括單純閤併、預備閤併、選擇閤併三種類型.
당전,민사소송이론계대소적합병이론존재교대분기,우기체현재소적객관합병적모식류형상.실질상,소적합병응이청석적소송표적화소적요소이론위기출.소적합병형태주요포괄소적주관합병화객관합병량충,재소적객관합병방면,우주요포괄단순합병、예비합병、선택합병삼충류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