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13期
10-11
,共2页
汉代法律%儒家化%法家
漢代法律%儒傢化%法傢
한대법률%유가화%법가
众所周知,经过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期和法家全盛的秦朝,在汉代儒家思想占据了主流的思想地位,并继而成为以后绵延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法律作为社会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汉代也因此而出现了儒家化的趋势.本文认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必然选择,文中将从儒家化的历史选择过程来说明这些问题.
衆所週知,經過百傢爭鳴的春鞦戰國時期和法傢全盛的秦朝,在漢代儒傢思想佔據瞭主流的思想地位,併繼而成為以後綿延兩韆多年的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法律作為社會製度的一箇重要方麵在漢代也因此而齣現瞭儒傢化的趨勢.本文認為這是一箇歷史性的必然選擇,文中將從儒傢化的歷史選擇過程來說明這些問題.
음소주지,경과백가쟁명적춘추전국시기화법가전성적진조,재한대유가사상점거료주류적사상지위,병계이성위이후면연량천다년적봉건사회적정통사상,법률작위사회제도적일개중요방면재한대야인차이출현료유가화적추세.본문인위저시일개역사성적필연선택,문중장종유가화적역사선택과정래설명저사문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