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14期
328-329
,共2页
联合国大会%联大决议%环境保护
聯閤國大會%聯大決議%環境保護
연합국대회%련대결의%배경보호
<联合国宪章>没有明确赋予联合国处理环境事务的权利能力,但基于联合国及其宽泛的宗旨、根据<宪章>第一章,联合国可以依据经济、社会和人道主义责任的理由,凭借其世界论坛的地位和通过联大决议发挥其环境保护的功能.
<聯閤國憲章>沒有明確賦予聯閤國處理環境事務的權利能力,但基于聯閤國及其寬汎的宗旨、根據<憲章>第一章,聯閤國可以依據經濟、社會和人道主義責任的理由,憑藉其世界論罈的地位和通過聯大決議髮揮其環境保護的功能.
<연합국헌장>몰유명학부여연합국처리배경사무적권리능력,단기우연합국급기관범적종지、근거<헌장>제일장,연합국가이의거경제、사회화인도주의책임적이유,빙차기세계론단적지위화통과련대결의발휘기배경보호적공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