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32期
279-280
,共2页
犯罪对象%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對象%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麵
범죄대상%범죄객체%범죄객관방면
本文从犯罪对象在犯罪论中的位置、表现形式及作用方式三个方面得出犯罪对象的概念,认为犯罪对象必须表现出客体遭受侵害;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犯罪对象通常表现为人、物和行为规范并可以概括为一系列利益表现总和.
本文從犯罪對象在犯罪論中的位置、錶現形式及作用方式三箇方麵得齣犯罪對象的概唸,認為犯罪對象必鬚錶現齣客體遭受侵害;犯罪對象是犯罪行為所直接或間接影響的;犯罪對象通常錶現為人、物和行為規範併可以概括為一繫列利益錶現總和.
본문종범죄대상재범죄론중적위치、표현형식급작용방식삼개방면득출범죄대상적개념,인위범죄대상필수표현출객체조수침해;범죄대상시범죄행위소직접혹간접영향적;범죄대상통상표현위인、물화행위규범병가이개괄위일계렬이익표현총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