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31期
63-64
,共2页
法律程序%古代%演变
法律程序%古代%縯變
법률정서%고대%연변
尽管我国一直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传统,但是这并不表明我国自古至今都不存在法律程序.其实从上古时期的商殷时代开始我国就已经出现了程序性的法律规定,并在以后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改进与完善.本文以历史发展的进程为线索,从古代、近代、现代中国三个方面,详细阐释了法律程序在中国的发展演变,以期能够完善现阶段法律程序理论的研究.
儘管我國一直存在"重實體,輕程序"的思想傳統,但是這併不錶明我國自古至今都不存在法律程序.其實從上古時期的商慇時代開始我國就已經齣現瞭程序性的法律規定,併在以後的歷史髮展進程中不斷改進與完善.本文以歷史髮展的進程為線索,從古代、近代、現代中國三箇方麵,詳細闡釋瞭法律程序在中國的髮展縯變,以期能夠完善現階段法律程序理論的研究.
진관아국일직존재"중실체,경정서"적사상전통,단시저병불표명아국자고지금도불존재법률정서.기실종상고시기적상은시대개시아국취이경출현료정서성적법률규정,병재이후적역사발전진정중불단개진여완선.본문이역사발전적진정위선색,종고대、근대、현대중국삼개방면,상세천석료법률정서재중국적발전연변,이기능구완선현계단법률정서이론적연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