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26期
49-50
,共2页
代孕%代孕子女%代理孕母%父母子女
代孕%代孕子女%代理孕母%父母子女
대잉%대잉자녀%대리잉모%부모자녀
代孕技术的诞生以及在医疗临床实践中的应用,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自然生殖方式及其所形成的一系列社会伦理观念和法律制度.我国卫生部考虑到代孕产生的诸多问题,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代孕技术,但对代孕子女法律地位问题却未作规定.本文从比较法角度,分析国外立法对此问题的规定,提出自己观点,期望能够引起学界的关注.
代孕技術的誕生以及在醫療臨床實踐中的應用,極大地遲擊瞭傳統的自然生殖方式及其所形成的一繫列社會倫理觀唸和法律製度.我國衛生部攷慮到代孕產生的諸多問題,禁止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使用代孕技術,但對代孕子女法律地位問題卻未作規定.本文從比較法角度,分析國外立法對此問題的規定,提齣自己觀點,期望能夠引起學界的關註.
대잉기술적탄생이급재의료림상실천중적응용,겁대지충격료전통적자연생식방식급기소형성적일계렬사회윤리관념화법률제도.아국위생부고필도대잉산생적제다문제,금지의료궤구화의무인원사용대잉기술,단대대잉자녀법률지위문제각미작규정.본문종비교법각도,분석국외입법대차문제적규정,제출자기관점,기망능구인기학계적관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