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16期
154-155
,共2页
刑罚体系%死刑%限制死刑
刑罰體繫%死刑%限製死刑
형벌체계%사형%한제사형
在刑罚体系中,死刑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刑种,它以剥夺犯罪人的生命为内容.人死不能复生,因此死刑不存在事后补救的问题,这是死刑区别于其他任何刑罚的非常性和特殊性所在.另外,死刑的执行是对生命权的剥夺,是涉及最根本人权、触及最深层人性的问题,这决定了死刑的刑法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它单纯作为一种刑罚种类的功能.因此,死刑的限制和废止不是刑罚结构中单一刑种的微调,而必然要依靠整个刑罚体系的变革来推动.
在刑罰體繫中,死刑是一種非常特殊的刑種,它以剝奪犯罪人的生命為內容.人死不能複生,因此死刑不存在事後補救的問題,這是死刑區彆于其他任何刑罰的非常性和特殊性所在.另外,死刑的執行是對生命權的剝奪,是涉及最根本人權、觸及最深層人性的問題,這決定瞭死刑的刑法意義已經遠遠超過瞭它單純作為一種刑罰種類的功能.因此,死刑的限製和廢止不是刑罰結構中單一刑種的微調,而必然要依靠整箇刑罰體繫的變革來推動.
재형벌체계중,사형시일충비상특수적형충,타이박탈범죄인적생명위내용.인사불능복생,인차사형불존재사후보구적문제,저시사형구별우기타임하형벌적비상성화특수성소재.령외,사형적집행시대생명권적박탈,시섭급최근본인권、촉급최심층인성적문제,저결정료사형적형법의의이경원원초과료타단순작위일충형벌충류적공능.인차,사형적한제화폐지불시형벌결구중단일형충적미조,이필연요의고정개형벌체계적변혁래추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