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16期
47-48
,共2页
行政调解%消费者%制度
行政調解%消費者%製度
행정조해%소비자%제도
由于消费争议行政调解中的行政性,直接表现为行政调解过程中调解人作为工商管理机构对于经营者有一定的约束能力.所以在效力上,消费争议的行政处罚效力和效果都大于普通的调解.但是行政调解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点来说行政调解与一般的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并无区别.行政调解书仅仅作为一个合同意义的存在,如果当事人对消费争议的行政调解进行反悔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对争议进行解决.
由于消費爭議行政調解中的行政性,直接錶現為行政調解過程中調解人作為工商管理機構對于經營者有一定的約束能力.所以在效力上,消費爭議的行政處罰效力和效果都大于普通的調解.但是行政調解併不具有彊製執行力,這點來說行政調解與一般的消費者協會的調解併無區彆.行政調解書僅僅作為一箇閤同意義的存在,如果噹事人對消費爭議的行政調解進行反悔可以選擇其他的方式對爭議進行解決.
유우소비쟁의행정조해중적행정성,직접표현위행정조해과정중조해인작위공상관리궤구대우경영자유일정적약속능력.소이재효력상,소비쟁의적행정처벌효력화효과도대우보통적조해.단시행정조해병불구유강제집행력,저점래설행정조해여일반적소비자협회적조해병무구별.행정조해서부부작위일개합동의의적존재,여과당사인대소비쟁의적행정조해진행반회가이선택기타적방식대쟁의진행해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