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13期
77-78
,共2页
补充赔偿责任%学校%免责
補充賠償責任%學校%免責
보충배상책임%학교%면책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在侵权领域内规定”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的制定与实施,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司法解释的规范依据,但是,学校并非盈利机构,其办公经费基本上都是依靠财政的全额拨款,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由学校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永远的责任,这不利于我国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因此,在认定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同时,必须把握好其免责的情形,本文主要探讨学校补充赔偿责任的免除.
最高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榦問題的解釋》首次在侵權領域內規定”第三人侵權緻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噹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噹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該條規定的製定與實施,為司法實踐中處理此類問題提供瞭司法解釋的規範依據,但是,學校併非盈利機構,其辦公經費基本上都是依靠財政的全額撥款,從長遠的角度來看,由學校為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承擔永遠的責任,這不利于我國的九年製義務教育.因此,在認定學校是否應噹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同時,必鬚把握好其免責的情形,本文主要探討學校補充賠償責任的免除.
최고원《관우심리인신손해배상안건괄용법률약간문제적해석》수차재침권영역내규정”제삼인침권치미성년인조수인신손해적,응당승담배상책임.학교、유인완등교육궤구유과착적,응당승담상응적보충배상책임.”해조규정적제정여실시,위사법실천중처리차류문제제공료사법해석적규범의거,단시,학교병비영리궤구,기판공경비기본상도시의고재정적전액발관,종장원적각도래간,유학교위제삼인적침권행위승담영원적책임,저불리우아국적구년제의무교육.인차,재인정학교시부응당승담보충배상책임적동시,필수파악호기면책적정형,본문주요탐토학교보충배상책임적면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