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34期
128,132
,共2页
行政行为%类型化%可诉性
行政行為%類型化%可訴性
행정행위%류형화%가소성
我国现有行政行为一般进行类型化的分类,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出现了许多非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对于这些非类型化的行政行为的可诉性问题应该首先建立在现有行政法的基础之上,并将其按照法律性质进行分类进行可诉性的研究.
我國現有行政行為一般進行類型化的分類,但是隨著社會髮展,齣現瞭許多非類型化的行政行為,而對于這些非類型化的行政行為的可訴性問題應該首先建立在現有行政法的基礎之上,併將其按照法律性質進行分類進行可訴性的研究.
아국현유행정행위일반진행류형화적분류,단시수착사회발전,출현료허다비류형화적행정행위,이대우저사비류형화적행정행위적가소성문제응해수선건립재현유행정법적기출지상,병장기안조법률성질진행분류진행가소성적연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