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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상정
SHANGQING
2011年
24期
184-184,169
,共2页
法律%文学%书写社会方法
法律%文學%書寫社會方法
법률%문학%서사사회방법
法律与文学之间的重合自古就有。但“法律与文学”作为组织的研究领域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还不存在。法律学术研究和文学学术研究基本还局限在各自的文本体系。随着人们对这两个学科领域的研究不断深入,导致了法律学者对文学领域的探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而文学学者,也开始对包括法律文本在内的非文学文本感兴趣。“法律与文学”被认为是近几十年来出现于西方国家的最令人瞩目的跨学科理论研究,也被认为是西方“后现代法律运动”的重要一支。其文学视角不仅让人耳目一新,也为西方法学研究及其案例教学带来了挑战,增添了活力。
法律與文學之間的重閤自古就有。但“法律與文學”作為組織的研究領域直到20世紀60年代以前還不存在。法律學術研究和文學學術研究基本還跼限在各自的文本體繫。隨著人們對這兩箇學科領域的研究不斷深入,導緻瞭法律學者對文學領域的探究產生瞭極大的興趣,而文學學者,也開始對包括法律文本在內的非文學文本感興趣。“法律與文學”被認為是近幾十年來齣現于西方國傢的最令人矚目的跨學科理論研究,也被認為是西方“後現代法律運動”的重要一支。其文學視角不僅讓人耳目一新,也為西方法學研究及其案例教學帶來瞭挑戰,增添瞭活力。
법률여문학지간적중합자고취유。단“법률여문학”작위조직적연구영역직도20세기60년대이전환불존재。법률학술연구화문학학술연구기본환국한재각자적문본체계。수착인문대저량개학과영역적연구불단심입,도치료법률학자대문학영역적탐구산생료겁대적흥취,이문학학자,야개시대포괄법률문본재내적비문학문본감흥취。“법률여문학”피인위시근궤십년래출현우서방국가적최령인촉목적과학과이론연구,야피인위시서방“후현대법률운동”적중요일지。기문학시각불부양인이목일신,야위서방법학연구급기안례교학대래료도전,증첨료활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