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28期
105-106
,共2页
检察职能%保障民生%服务经济
檢察職能%保障民生%服務經濟
검찰직능%보장민생%복무경제
本文指出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应当与服务民生、发展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在经济发展中的各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本文指齣檢察機關履行檢察職能應噹與服務民生、髮展經濟有機結閤起來,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民群衆在經濟髮展中的各項閤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
본문지출검찰궤관리행검찰직능응당여복무민생、발전경제유궤결합기래,절실유호화보장인민군음재경제발전중적각항합법권익,촉진사회화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