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19期
98-99
,共2页
有限合伙%无限连带责任%竞业禁止
有限閤夥%無限連帶責任%競業禁止
유한합화%무한련대책임%경업금지
有限合伙企业是我国合伙企业法修订后增加的新型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以其自身的优势弥补了传统的普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不足,为踌躇满志的创业者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创业起点.虽然有限合伙企业在其运行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并非不能克服,有限合伙企业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有限閤夥企業是我國閤夥企業法脩訂後增加的新型閤夥形式,有限閤夥企業以其自身的優勢瀰補瞭傳統的普通閤夥企業和公司的不足,為躊躇滿誌的創業者們提供瞭一箇很好的創業起點.雖然有限閤夥企業在其運行過程中仍存在著一些問題,但併非不能剋服,有限閤夥企業以其彊大的生命力在我國市場經濟的髮展過程中扮縯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유한합화기업시아국합화기업법수정후증가적신형합화형식,유한합화기업이기자신적우세미보료전통적보통합화기업화공사적불족,위주저만지적창업자문제공료일개흔호적창업기점.수연유한합화기업재기운행과정중잉존재착일사문제,단병비불능극복,유한합화기업이기강대적생명력재아국시장경제적발전과정중분연착월래월중요적각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