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14期
114-115
,共2页
商事侵权%法定义务%民事责任
商事侵權%法定義務%民事責任
상사침권%법정의무%민사책임
传统的民法理论在侵权法领域没有区分商事主体和民事主体,但是,商事主体具有营利性这个特点,这与民事主体在性质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针对商事主体的侵权侵权责任和针对民事主体的侵权侵权责任,无论是在侵权的客体、侵权的影响还是在侵权的赔偿中都有很大的区别,如果仅仅以现有的侵权理论来保护被侵权的商事主体的话,则将无法达到对这些商事主体保护的目的,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秩序的协调和稳定.因此,区分民事主体和商事主体在侵权法领域的法律适用,将"商事侵权责任"的概念从侵权责任中独立出来,对于保护商事交易和商事主体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傳統的民法理論在侵權法領域沒有區分商事主體和民事主體,但是,商事主體具有營利性這箇特點,這與民事主體在性質上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因此,針對商事主體的侵權侵權責任和針對民事主體的侵權侵權責任,無論是在侵權的客體、侵權的影響還是在侵權的賠償中都有很大的區彆,如果僅僅以現有的侵權理論來保護被侵權的商事主體的話,則將無法達到對這些商事主體保護的目的,甚至會影響到社會經濟秩序的協調和穩定.因此,區分民事主體和商事主體在侵權法領域的法律適用,將"商事侵權責任"的概唸從侵權責任中獨立齣來,對于保護商事交易和商事主體的權利具有重要意義.
전통적민법이론재침권법영역몰유구분상사주체화민사주체,단시,상사주체구유영리성저개특점,저여민사주체재성질상존재착흔대적차이.인차,침대상사주체적침권침권책임화침대민사주체적침권침권책임,무론시재침권적객체、침권적영향환시재침권적배상중도유흔대적구별,여과부부이현유적침권이론래보호피침권적상사주체적화,칙장무법체도대저사상사주체보호적목적,심지회영향도사회경제질서적협조화은정.인차,구분민사주체화상사주체재침권법영역적법률괄용,장"상사침권책임"적개념종침권책임중독립출래,대우보호상사교역화상사주체적권리구유중요의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