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36期
112-113
,共2页
光污染%排放标准%私法救济
光汙染%排放標準%私法救濟
광오염%배방표준%사법구제
光等能量污染问题日益增多,根据现有法律,受害者难以得到直接有效的私法上的救济.<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规定了"能量污染环境责任",弥补了现行法的不足,为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提供了直接的救济途径.但该规定尚有诸多局限,本文从司法经济、便利以及原被告利益衡平的角度对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光等能量汙染問題日益增多,根據現有法律,受害者難以得到直接有效的私法上的救濟.<中國民法典:侵權行為法編>草案規定瞭"能量汙染環境責任",瀰補瞭現行法的不足,為保護受害人閤法權益提供瞭直接的救濟途徑.但該規定尚有諸多跼限,本文從司法經濟、便利以及原被告利益衡平的角度對其提齣瞭相關建議.
광등능량오염문제일익증다,근거현유법률,수해자난이득도직접유효적사법상적구제.<중국민법전:침권행위법편>초안규정료"능량오염배경책임",미보료현행법적불족,위보호수해인합법권익제공료직접적구제도경.단해규정상유제다국한,본문종사법경제、편리이급원피고이익형평적각도대기제출료상관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