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16期
265-267
,共3页
客观处罚条件%犯罪论体系%刑事政策
客觀處罰條件%犯罪論體繫%刑事政策
객관처벌조건%범죄론체계%형사정책
我国的犯罪论体系立足于社会危害性、违法性以及应收处罚性的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构,犯罪客观方面在故意犯罪中是故意的认识内容.但在现行刑法分则如129条等之规定,危害结果在这些犯罪中不属于故意的认识内容.客观处罚务件的概念引入有助于分则条文的合理解释,但并不能直接使用此概念,而破坏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的架构.在刑事法领域,必须结合刑事政策和犯罪的追诉程序,有效的解释此特殊现象与消解可能带来的矛盾.
我國的犯罪論體繫立足于社會危害性、違法性以及應收處罰性的主客觀相統一的結構,犯罪客觀方麵在故意犯罪中是故意的認識內容.但在現行刑法分則如129條等之規定,危害結果在這些犯罪中不屬于故意的認識內容.客觀處罰務件的概唸引入有助于分則條文的閤理解釋,但併不能直接使用此概唸,而破壞我國傳統犯罪構成的架構.在刑事法領域,必鬚結閤刑事政策和犯罪的追訴程序,有效的解釋此特殊現象與消解可能帶來的矛盾.
아국적범죄론체계립족우사회위해성、위법성이급응수처벌성적주객관상통일적결구,범죄객관방면재고의범죄중시고의적인식내용.단재현행형법분칙여129조등지규정,위해결과재저사범죄중불속우고의적인식내용.객관처벌무건적개념인입유조우분칙조문적합리해석,단병불능직접사용차개념,이파배아국전통범죄구성적가구.재형사법영역,필수결합형사정책화범죄적추소정서,유효적해석차특수현상여소해가능대래적모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