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16期
160-161
,共2页
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行政%訴訟%調解%製度
행정%소송%조해%제도
现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现如今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半数以上都采取了调解手段,事实上,司法实务界所称的"协调"等同于"调解".目前法院适用的行政诉讼调解规则混乱,缺乏统一性与规范性,所以很有弘要以法律的形式去规范调解程序,使其规范化、合法化.本文就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建立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域外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调解的适用范围、行政诉讼调解的审级与阶段、行政诉讼调解的效力与救济进行探讨.
現行<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是,現如今法院審理的行政案件半數以上都採取瞭調解手段,事實上,司法實務界所稱的"協調"等同于"調解".目前法院適用的行政訴訟調解規則混亂,缺乏統一性與規範性,所以很有弘要以法律的形式去規範調解程序,使其規範化、閤法化.本文就行政訴訟調解製度建立的可能性與必要性、域外的行政訴訟調解製度、調解的適用範圍、行政訴訟調解的審級與階段、行政訴訟調解的效力與救濟進行探討.
현행<행정소송법>제오십조규정:"인민법원심리행정안건,불괄용조해."단시,현여금법원심리적행정안건반수이상도채취료조해수단,사실상,사법실무계소칭적"협조"등동우"조해".목전법원괄용적행정소송조해규칙혼란,결핍통일성여규범성,소이흔유홍요이법률적형식거규범조해정서,사기규범화、합법화.본문취행정소송조해제도건립적가능성여필요성、역외적행정소송조해제도、조해적괄용범위、행정소송조해적심급여계단、행정소송조해적효력여구제진행탐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