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25期
133-135
,共3页
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权利限制
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權利限製
국제무역%지식산권보호%권리한제
当今国际贸易中普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与知识产权滥用并存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与TRIPS规定的不完善有关.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必须承担超过其自身发展承受能力的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另一方面协定自身并未建立起完善的利益平衡机制.鉴于此,本文试分析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与限制平衡的意义;第二个问题是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与限制平衡的原则.
噹今國際貿易中普遍存在知識產權保護不力與知識產權濫用併存的現象.這在很大程度上與TRIPS規定的不完善有關.一方麵髮展中國傢必鬚承擔超過其自身髮展承受能力的高標準的知識產權保護義務;另一方麵協定自身併未建立起完善的利益平衡機製.鑒于此,本文試分析兩箇問題:第一箇問題是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與限製平衡的意義;第二箇問題是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與限製平衡的原則.
당금국제무역중보편존재지식산권보호불력여지식산권람용병존적현상.저재흔대정도상여TRIPS규정적불완선유관.일방면발전중국가필수승담초과기자신발전승수능력적고표준적지식산권보호의무;령일방면협정자신병미건립기완선적이익평형궤제.감우차,본문시분석량개문제:제일개문제시국제무역중지식산권보호여한제평형적의의;제이개문제시국제무역중지식산권보호여한제평형적원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