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31期
7-9,12
,共4页
公务员%公务员法%公务员抵抗权
公務員%公務員法%公務員牴抗權
공무원%공무원법%공무원저항권
公务员抵抗权除了在我国的部门法律中有零散的规定外,在<公务员法>第54条中也有集中体.现该法条相对于该法草案中的"不得对抗"上级命令来说,其法治意义是重大的.但是,如果当命令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公务员究竟执行命令还是执行法律从具体案例出发来解读<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那么,该法条的实施便有其现实的困局.因此,本文指出需要分析造成我国公务员在命令与法律冲突时对上级命令说"不"难的原因,从而制定保障公务员说"不"的权利的制度对策.
公務員牴抗權除瞭在我國的部門法律中有零散的規定外,在<公務員法>第54條中也有集中體.現該法條相對于該法草案中的"不得對抗"上級命令來說,其法治意義是重大的.但是,如果噹命令與法律髮生遲突時,公務員究竟執行命令還是執行法律從具體案例齣髮來解讀<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那麽,該法條的實施便有其現實的睏跼.因此,本文指齣需要分析造成我國公務員在命令與法律遲突時對上級命令說"不"難的原因,從而製定保障公務員說"不"的權利的製度對策.
공무원저항권제료재아국적부문법률중유령산적규정외,재<공무원법>제54조중야유집중체.현해법조상대우해법초안중적"불득대항"상급명령래설,기법치의의시중대적.단시,여과당명령여법률발생충돌시,공무원구경집행명령환시집행법률종구체안례출발래해독<공무원법>제오십사조,나요,해법조적실시편유기현실적곤국.인차,본문지출수요분석조성아국공무원재명령여법률충돌시대상급명령설"불"난적원인,종이제정보장공무원설"불"적권리적제도대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