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19期
189-190
,共2页
信访制度%行政救济%法治化
信訪製度%行政救濟%法治化
신방제도%행정구제%법치화
为了实现信访制度的行政救济功能,信访制度应当作为一种补充性的行政救济途径予以保留,并且信访制度应当被进一步法治化,但法治化并不等于强化.随着法治化建设的发展,信访作为一种补充性的行政救济手段会自然弱化,这是客观法治化的发展的必然结果.
為瞭實現信訪製度的行政救濟功能,信訪製度應噹作為一種補充性的行政救濟途徑予以保留,併且信訪製度應噹被進一步法治化,但法治化併不等于彊化.隨著法治化建設的髮展,信訪作為一種補充性的行政救濟手段會自然弱化,這是客觀法治化的髮展的必然結果.
위료실현신방제도적행정구제공능,신방제도응당작위일충보충성적행정구제도경여이보류,병차신방제도응당피진일보법치화,단법치화병불등우강화.수착법치화건설적발전,신방작위일충보충성적행정구제수단회자연약화,저시객관법치화적발전적필연결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