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34期
378-379
,共2页
尊重人权%人权保障%作为义务
尊重人權%人權保障%作為義務
존중인권%인권보장%작위의무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把"国家单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款庄严地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标志着我国人权保障开创了新纪元."尊重人权"意味着国家对基本人权有着消极的不作为义务,"保障人权"意味着国家对基本人权有着积极的作为义务,并且这种尊重和保障障是人人享有的,是平等的.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第二次會議把"國傢單重和保障人權"這一條款莊嚴地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標誌著我國人權保障開創瞭新紀元."尊重人權"意味著國傢對基本人權有著消極的不作為義務,"保障人權"意味著國傢對基本人權有著積極的作為義務,併且這種尊重和保障障是人人享有的,是平等的.
2004년3월14일제십계전국인민대표대회제이차회의파"국가단중화보장인권"저일조관장엄지사입<중화인민공화국헌법>저표지착아국인권보장개창료신기원."존중인권"의미착국가대기본인권유착소겁적불작위의무,"보장인권"의미착국가대기본인권유착적겁적작위의무,병차저충존중화보장장시인인향유적,시평등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