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5期
153-154
,共2页
债转股%资本维持原则%股东权益
債轉股%資本維持原則%股東權益
채전고%자본유지원칙%고동권익
新公司法出台,其中关于股东出资形式的灵活规定使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实行的"债转股"的制度不再缺乏坚实的法律基础.但是"债转股"转化为股权的毕竟是企业的不良资产,随之必会引发一定的弊端,如"债转股"与资本维持原则以及"债转股"与股东权益在法理和现实意义中的相悖.我国目前的"债转股"必须有一个额度控制,是只要单纯解决企业的扭亏,还是同时也解决企业的发展,成为比较现实的问题.
新公司法齣檯,其中關于股東齣資形式的靈活規定使上世紀90年代末期開始實行的"債轉股"的製度不再缺乏堅實的法律基礎.但是"債轉股"轉化為股權的畢竟是企業的不良資產,隨之必會引髮一定的弊耑,如"債轉股"與資本維持原則以及"債轉股"與股東權益在法理和現實意義中的相悖.我國目前的"債轉股"必鬚有一箇額度控製,是隻要單純解決企業的扭虧,還是同時也解決企業的髮展,成為比較現實的問題.
신공사법출태,기중관우고동출자형식적령활규정사상세기90년대말기개시실행적"채전고"적제도불재결핍견실적법률기출.단시"채전고"전화위고권적필경시기업적불량자산,수지필회인발일정적폐단,여"채전고"여자본유지원칙이급"채전고"여고동권익재법리화현실의의중적상패.아국목전적"채전고"필수유일개액도공제,시지요단순해결기업적뉴우,환시동시야해결기업적발전,성위비교현실적문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