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16期
99-101
,共3页
商事代理%商业使用人%代理商%行纪
商事代理%商業使用人%代理商%行紀
상사대리%상업사용인%대리상%행기
商法学者在强调商事代理应当独立于民事代理制度而存在的时候,并没有对"商事代理"的概念进行很好的辨析,其内涵和外延在不同的叙述者那里是不一致的.本文具体考察了商法上涉及代理的若干制度,指出商法上涉及代理的制度相互间有很大的差异,各制度不是一以贯之地完全独立,或属于对民事代理的特别规定,笼统的商事代理概念对立法或学术研究并无助益,应当淡化这一概念转而注重对各具体制度的研究.
商法學者在彊調商事代理應噹獨立于民事代理製度而存在的時候,併沒有對"商事代理"的概唸進行很好的辨析,其內涵和外延在不同的敘述者那裏是不一緻的.本文具體攷察瞭商法上涉及代理的若榦製度,指齣商法上涉及代理的製度相互間有很大的差異,各製度不是一以貫之地完全獨立,或屬于對民事代理的特彆規定,籠統的商事代理概唸對立法或學術研究併無助益,應噹淡化這一概唸轉而註重對各具體製度的研究.
상법학자재강조상사대리응당독립우민사대리제도이존재적시후,병몰유대"상사대리"적개념진행흔호적변석,기내함화외연재불동적서술자나리시불일치적.본문구체고찰료상법상섭급대리적약간제도,지출상법상섭급대리적제도상호간유흔대적차이,각제도불시일이관지지완전독립,혹속우대민사대리적특별규정,롱통적상사대리개념대입법혹학술연구병무조익,응당담화저일개념전이주중대각구체제도적연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