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19期
127-128
,共2页
民事诉讼法%修订%民行检察
民事訴訟法%脩訂%民行檢察
민사소송법%수정%민행검찰
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已经于2008年4月1日正式生效,这一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抗诉理由的细化并没有实质的改变、再审提级让案源更少、民事行政公益诉权以及对法院的执行监督依然没有真正落实等.
脩訂後的<民事訴訟法>已經于2008年4月1日正式生效,這一脩訂在一定程度上對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帶來瞭一定的負麵影響.如抗訴理由的細化併沒有實質的改變、再審提級讓案源更少、民事行政公益訴權以及對法院的執行鑑督依然沒有真正落實等.
수정후적<민사소송법>이경우2008년4월1일정식생효,저일수정재일정정도상대검찰궤관민사행정검찰공작대래료일정적부면영향.여항소이유적세화병몰유실질적개변、재심제급양안원경소、민사행정공익소권이급대법원적집행감독의연몰유진정락실등.